一粒种子
一粒种子,一套数据,一片好田。 •天上卫星、地上传感器、棚里大模型。 •不是人管地,是数据管地。 •24 小时在线的“数字农技员”。 光谱功率分布|测试参数|TM-30|CQS|TLCI|GAI|CQS|白光分级|SSI|GFC 每项进行按标准进行详细的解读 PHOTO200升级 一、型号 照度PHOTO200 亮度 PHOTO200L 辐照度 PHOTO200-UV、PHOTO200-IR 光量子计 PHOTO200P 测试功能 每个型号都保留频闪测试 每个型号都有能量累加 借鉴SS200系列 紫外能能量累加单位是mJ 增加 定时测试曲线 可以根据空间保存数据,存储满了删除之前的 整个是三个测试页面: 基本测试页面|频闪测试页面|定时测试页面| 照度添加参数:EML(Equivalent Melanopic Lux,等效黑视素照度) 光量子计:增加单位 日积分光照量 (DLI) 功能要求 增加USB通讯 名称可以修改 增加每个型号中性版本 “道路成像亮度均匀性检测”通常指用成像式亮度计/标定相机拍整幅路面,算出亮度分布后按道路照明标准评价。它把传统“点式亮度计逐点测”变成“一次成像出全路面亮度矩阵”,但判据仍来自道路照明标准,不是相机本身的图像均匀性标准。 一、标准体系地图 GB/T 5700-2023《照明测量方法》(2023-12-28 发布,2024-07-01 实施,替代 2008 版) 道路照明怎么测:仪器、路段、布点、计算 JTG/T 3520—2021《公路机电工程测试规程》(T 8602 隧道路面亮度等) 公路/隧道口径,与 5700 基本同构 CJJ 45-2015《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》表 3.3.1 判合格:Lav / U₀ / U_L / Eav / U_E / TI / SR 公路限值 GB/T 24969-2010《公路照明技术条件》 公路侧等级取值仪器计量 JJG 211-2021《亮度计》(替代 2005 版) 成像亮度计首次被纳入:增加"图像亮度计不均匀性响应误差" 国际 CIE 194:2011 Road & Tunnel Lighting 现场测量(自动/移动系统) ILMD/车载系统的技术限制与不确定度 国际 EN 13201-4:2015(修订中 prEN 13201-4:2026) 首次给出 ILMD 使用指南 + TI、边缘照度比、容差评估;新版强化静态/动态/移动观测 车载(新) 《车载式公路照明亮度检测标准》(CECS/公路分会,征求意见稿 2026-03) 车载成像亮度法的安装几何量化 二、GB/T 5700-2023 里和"成像亮度计测道路"直接相关的条款 5.2.1 亮度计不低于一级,分辨力 ≥ 待测值 1/100。 5.2.2 道路测量宜用带望远镜亮度计,垂直视角 ≤2′、水平 2′~20′——⚠ 这条针对点式亮度计;ILMD 不受此限,改用像素等效视场 + 5.2.3。 5.2.3 图像式亮度计不均匀性响应误差 ≤3.0%(这是成像亮度计唯一的强制量化指标)。 5.2.4 检定按 JJG 211。 8.1.1.2 照度范围:纵向=同侧两灯杆之间;横向=单侧布灯取整条路宽,对称/中心/双侧交错取 1/2 路宽。 8.1.1.3 亮度范围:纵向=从一根灯杆起 100 m 以内且至少含同侧两灯杆之间(交错布灯:从观测方向左侧灯下起两杆之间);横向=整条路宽(与照度不同)。 8.1.2 布点:纵向 杆距 ≤50 m → 10 等分;>50 m → 间距 5 m。横向 每车道 3 点:中心 1 个在车道中心线,两侧各在距车道边界 1/6 车道宽处。 8.1.4 亮度观测几何:观测点距路面 1.5 m,距被测路段第一排灯具 60 m。 阈值增量 TI 按附录 C,测量视线下倾 1°。 JTG/T 3520—2021 同构条款:测试区域纵向从某灯杆起 100 m;杆距 ≤50 m 时 10 等分、>50 m 时 ≤5 m;每车道至少 3 点(中心线 + 两侧 1/6 车道宽);观测点纵向距第一排测点 60 m、横向距观测方向右侧路缘 1/4 路面宽、高度 1.5 m;仅测纵向均匀度时横向只在各车道中心线布点。 判据: 平均亮度 = 各测点算术平均 总均匀度 U₀ = L_min / L_avg 纵向均匀度 U_L = 车道中心线上 L_min / L_max(隧道取所有车道的最小值) JJG 211-2021:成像式亮度计做 13 点不均匀性测试(转台),评估区域直径 < 视场边长 1/20;精度分标准级 ±2.5% / 一级 ±5% / 二级 ±10%。 车载式(征求意见稿):成像单元需在水平地面静止标定——感光元件距地 1.3~1.9 m,中心光轴与路面交点到传感器直线距离 15~20 m,中心光轴与车辆纵向中轴地面投影平行且间距 ≤0.3 m(条文说明明确:该范围内高度变化对 Lav/U₀/U_L 影响可忽略,故放宽 1.5 m)。 三、限值(CJJ 45-2015 表 3.3.1) 级别 道路 L_av 维持值 U₀ U_L E_h,av U_E TI 最大初始值 SR I 快速路/主干路 1.50/2.00 0.4 0.7 20/30 0.4 10% 0.5 II 次干路 1.00/1.50 0.4 0.5 15/20 0.4 10% 0.5 III 支路 0.50/0.75 0.4 — 8/10 0.3 15% — 注:水泥混凝土路面平均照度可降约 30%(亮度不降);数值适用于干燥路面;LPD 另按车道数取限。 表格sk-321239d0a0794a9e8bd71be196940e46 道路等级 | 平均亮度Lav (cd/m²) | 总均匀度 U₀ | 纵向均匀度 U_L | TI | SR I 快速路/主干路 | 1.5 / 2.0 | ≥0.40 | ≥0.70 | ≤10% | ≥0.5 II 次干路 | 1.0 / 1.5 | ≥0.40 | ≥0.50 | ≤10% | ≥0.5 III 支路 | 0.5 / 0.75 | ≥0.40 | 不要求 | ≤15% | — 道路等级 | 平均亮度Lav (cd/m²) | 总均匀度 U₀ | 纵向均匀度 U_L | TI | SR I 快速路/主干路 | 1.5 / 2.0 | ≥0.40 | ≥0.70 | ≤10% | ≥0.5 II 次干路 | 1.0 / 1.5 | ≥0.40 | ≥0.50 | ≤10% | ≥0.5 III 支路 | 0.5 / 0.75 | ≥0.40 | 不要求 | ≤15% |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