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P120灯具谐波测试系统_标准限值文档
HP120 灯具谐波测试系统 标准限值参考文档 (谐波电流发射限值、电压波动和闪烁限值汇编) 前言 本文件由 HP120 灯具谐波测试系统(HP120Qt)内置提供,用于配套 IEC/EN/CN 标准在灯具谐波电流发射、电压波动与闪烁项目中的判定依据。内容摘录自 IEC 61000-3-2:2018+A1:2020、EN IEC 61000-3-2:2019+A1:2021、GB 17625.1-2022 以及 IEC 61000-3-3:2013+A2:2021、GB 17625.2-2007,所列限值与第三方参考仪器(伏达 UI5058F / UI6800 等)一致,可作为内控、出厂检验与型式试验的依据。 本文件仅作为标准限值的"快速参考",如需具备法律效力的判定,应以正式发布的标准原文为准。本软件所有判定结果均按本文件所列限值执行;如未来标准版本更新,应同步更新本文档与软件判定模块。 一、检测依据 二、设备分类(A / B / C / D) 2.1 Class A — 三相平衡及一般家用电器 Class A 包括: 平衡的三相设备; 家用电器(不属于 B / C / D 类的家用电器); 真空吸尘器; 高压清洗器; 工具(不包括便携式工具); 独立式相位控制调光器; 音频设备; 舞台灯光和摄影场所专用灯具。 2.2 Class B — 便携式工具 Class B 包括:便携式工具;不属于专用设备的电弧焊设备。 2.3 Class C — 照明设备 Class C(照明设备)部分分类如下: 光源、灯、集成式灯具和灯具; 多功能设备的照明部分,此类设备主要功能之一是照明; 独立式照明控制装置; 紫外(UV)和红外(IR)辐射设备; 灯用广告牌; 照明设备用独立式调光器,相位控制类型除外; DLC 控制装置。 2.4 Class D — 特定低压设备 Class D 包括:额定功率 ≤ 600 W 的下列设备——个人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监视器、电视机接收机、具有一个或多个变速驱动装置控制压缩机电机的冰箱和冷柜。 灯具谐波测试主要按 Class C 判定;如灯具内置电子变压器或调光器,可能需要同时参考 Class A 的相关条款。 三、A 类设备限值 A 类设备输入电流的各次谐波不应超过表 1 中给出的限值。参考基准电流为基波电流有效值,限值单位为绝对电流 A。 表 1 — A 类谐波电流限值 四、B 类设备限值 B 类设备输入电流的各次谐波不应超过表 1 中给出值的 1.5 倍。 即:将表 1 中所有"最大允许谐波电流"乘以 1.5 作为 B 类限值,限值单位仍为 A。 五、C 类设备限值 5.1 额定功率 > 25 W 的照明设备 对于额定功率大于 25 W 且内置相位控制调光的白炽灯灯具,输入电流的各次谐波不应超过表 1(A 类绝对值限值)中给出的限值。 C 类 >25 W 调光白炽灯灯具的限值与 A 类完全相同。 5.2 额定功率 > 25 W 的任何其他照明设备 对于额定功率大于 25 W 的任何其他照明设备(非相位控制调光白炽灯),输入电流的各次谐波不应超过表 2 中给出的相应限值。限值以基波电流的百分比表示。 表 2 — C 类限值(相对基波电流 %) 注 a:某些灯类产品使用其他发射制造(另见 IEC 61000-3-2 §7.4)。 注 b:基于现代照明技术,390 W 或更高功率灯的限值尚待确定。 5.3 额定功率 5 W ≤ P ≤ 25 W 的照明设备 对于 5 W ≤ 额定功率 ≤ 25 W 的照明设备,应符合以下三项要求之一: 条件一 谐波电流不应超过表 3(D 类)中"有功输入功率"对应百分比;其中: • P_max ≤ 50 W 时,P_min = 5 W; • 50 W 250 W 时,P_min = 25 W。 条件二 用基波电流百分比表示的 3 次谐波电流不应超过 86%,5 次谐波电流不应超过 61%。同时,当基波电源电压过零点作为参考 0° 时,输入电流波形应在 60° 或之前到达起始阈值,在 65° 之前出现峰值,在 90° 之前不能降低到电流峰值之下,电流峰值等于在测量窗口峰值绝对值最大值的 5%。 条件三 THD 不应超过 70%。用基波电流百分比表示的 3 次谐波电流不应超过 35%,5 次谐波电流不应超过 25%,7 次谐波电流不应超过 30%,9 次和 11 次谐波电流不应超过 20%,2 次谐波电流不应超过 5%。 六、D 类设备限值 对于 D 类设备各次谐波电流不应超过表 3 给出的限值。 表 3 — D 类限值 七、测试时间(GB 17625.1-2022 §6.2.2) 常规产品:2.5 min(150 s)。 按设备运行类型选择观察时长 T_ws: 注:"同步"表示短的观察时长非常接近设备运行周期的整数倍,以满足 §6.3.3.1 中关于重复性的建议。 八、供电电压(GB/T 17626.7-2017 §5.4.2) 发射评估中使用的供电电压应满足以下要求:在上限为 40 次谐波进行测量时并对其进行评估时,在 EUT 端的试验电压应满足以下要求。 a) 试验期间,试验电压的稳定性应保持在所选定电压值 ±2% 范围内,且频率应维持在所选定频率值 ±0.5% 范围内。若 EUT 有指定的供电电压范围,则试验电压应与给设备供电的电力系统的标称电压对应(例如,230 V 线性/中性线电压,与 400 V 线-线电压对应)。如果电源是三相、三相三角形接线法,没有中性点,为便于测量,可采用三个匹配的电源变压器的次级绕组串联以构成人工中性点,该中性点的目的是为了在实际测量中为试验电压与试验电源供电。 b) 对于三相电源供电情况下,三个线电压应具有 0°、120° ± 1.5°、240° ± 1.5° 的相位关系。 c) 在 EUT 连接并进行特定试验条件下,EUT 的试验电压电流的谐波畸变不应超过以下值: d) 试验电压的峰值应在其均方根值的 1.404 ~ 1.424 倍范围之间,且应在过零后 87° ~ 93° 相位之间到达峰值。 e) 在电流传感器部件和连接线阻抗上的电压降 U 不应超过 0.5 V(峰值电压)。 九、电压波动和闪烁(IEC 61000-3-3 / GB 17625.2) 9.1 关键术语 • P_st —— 短期闪烁指示值 • P_lt —— 长期闪烁指示值 • d(t) —— 相对电压变化 • d_c —— 相对稳态电压变化 • d_max —— 最大相对电压变化 9.2 限值要求 9.3 d_max = 6% 的附加条件 • 手动开关,或 • 每天多于 2 次的自动启动,且在电源中断后有一个延时再启动(延时不少于数十秒),或手动再启动。 注:循环的频率指示值 P_st 和 P_lt 限值进一步限制,例如:对于一个 d_max 为 6% 的每小时产生 2 次的矩形电压变化特性,其限值结构 P_st 应为约 0.65。 9.4 不适用限值的设备 某些设备不适用于上述限值,分类如下: • 使用因人为隔离(例如:吹风机、真空吸尘器、厨房设备如搅拌器、园艺设备如割草机、便携式工具如电钻),或 • 当大于多于 2X 的自动开关或打算手动再启动,且在电源中断后,有一个延时再启动(延时不少于数十秒)或手动再启动。 对符合 6.6Ω 具有几个单独控制电路的设备,只有在电源中断后有延时或手动再启动时,限值 b) 和 c) 适用; 对所有具有电源中断后恢复时立即动作的自动开关的设备,限值 a) 适用; 对所有手动开关设备,根据开关的频率(限值 b) 和 c) 适用)。 P_st 和 P_lt 要求不适用于由手动开关引起的电压变化。 这些限值不适用于应急开关动作或紧急中断的情况。 9.5 测试时间 十、HP120 软件内置判定说明 • 设备分类(A / B / C / D)由用户在软件界面选择; • 谐波判定按所选分类的限值表逐次比较 1~40 次谐波(绝对值 A 或百分比,由分类决定); • 闪烁判定:P_st / P_lt / d_c / d_max 四个指标按 §九限值自动判定; • 测试报告自动汇总谐波列表、不合格项、最终结论(A / B / C / D 类分别标注); • 软件帮助菜单已内置本文档供随时查阅(菜单项:"HP120 标准限值参考文档..."); • 内置帮助文档路径:docs/standards.md(与可执行文件同级目录)。 附录 A — 与第三方参考仪器的对应关系 本软件判定逻辑与以下第三方参考仪器一致(限值来源相同): • 杭州伏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UI5058F 谐波分析仪(满足 EN/IEC 61000-3-2:2020、GB 17625.1-2022 最新测试要求); • 杭州伏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UI6800 谐波闪烁测试仪(满足 IEC 61000-3-2、IEC 61000-3-3、GB 17625.1、GB 17625.2 等最新测试要求); • 配套阻抗模组:伏达 FZM-1-16 闪烁阻抗模组(AC 100~240 V,50/60 Hz;相线 R=0.24 Ω、jX=0.15 Ω@50 Hz;中线 R=0.16 Ω、jX=0.10 Ω@50 Hz;单相 R=0.4 Ω;最大电流 16 A)。 第三方参考仪器仅作为限值一致性的比对基准;本软件 HP120 灯具谐波测试系统为独立设备,在判定算法、采样精度和报告格式上保留独立实现。 附录 B — 版本变更 HP120 灯具谐波测试系统 项目组 2026 年 8 月 2 日 文档版本 | V1.0 生成日期 | 2026-08-02 适用软件 | HP120 灯具谐波测试系统(HP120Qt) 参照标准 | IEC 61000-3-2:2018+A1:2020 / EN IEC 61000-3-2:2019+A1:2021 / GB 17625.1-2022;IEC 61000-3-3:2013+A2:2021 / GB 17625.2-2007 文档性质 | 软件内置帮助 / 工程交付参考资料 标准号 | 标题 IEC 61000-3-2:2018+A1:2020 |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(设备每相输入电流 ≤ 16 A) EN IEC 61000-3-2:2019+A1:2021 | 同 IEC 61000-3-2(欧盟版) GB 17625.1-2022 |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(设备每相输入电流 ≤ 16 A) IEC 61000-3-3:2013+A2:2021 | 电压波动和闪烁限值 GB 17625.2-2007 | 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 ≤ 16 A 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类别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| 谐波次数 h | 最大允许谐波电流 A 类别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| 3 | 2.30 类别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| 5 | 1.14 类别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| 7 | 0.77 类别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| 9 | 0.40 类别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| 11 | 0.33 类别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奇次谐波 | 13 | 0.21 奇次谐波 偶次谐波 偶次谐波 偶次谐波 | 15 ≤ h ≤ 39 | 0.15 × 15 / h 奇次谐波 偶次谐波 偶次谐波 偶次谐波 | 2 | 1.08 奇次谐波 偶次谐波 偶次谐波 偶次谐波 | 4 | 0.43 奇次谐波 偶次谐波 偶次谐波 偶次谐波 | 6 | 0.30 偶次谐波 | 8 ≤ h ≤ 40 | 0.23 × 8 / h 谐波次数 h | 最大允许谐波电流 %(相对基波) | 备注 2 | 2 | 3 | 27 | 注 a 5 | 10 | 7 | 7 | 9 | 5 | 11 ≤ h ≤ 39 | 3 | 仅奇次谐波 谐波次数 h | 每瓦允许的最大谐波电流 mA/W | 最大允许谐波电流 A 3 | 3.4 | 2.30 5 | 1.9 | 1.14 7 | 1.0 | 0.77 9 | 0.5 | 0.40 11 | 0.35 | 0.33 13 ≤ h ≤ 39 | 3.85 / h | (见表 1) 设备运行类型 | 观察时长 T_ws 准稳态(Quasi-stable) | T_ws 具有足够的持续时间,以满足 §6.3.3.1 中关于重复性的建议 短周期(T_cycle ≤ 2.5 min) | T_ws = 10 × 周期(参考法);或持续时间 T_ws 具有足够的持续时间或同步,以满足 §6.3.3.1 中关于重复性的建议 随机(Random) | T_ws 具有足够的持续时间,以满足 §6.3.3.1 中关于重复性的建议 长周期(T_cycle > 2.5 min) | 完整设备程序周期(参考法)或期望会产生最大 THC 的典型 2.5 min 运行时长 谐波次数 | 限值(%) 3 次谐波 | 0.9 5 次谐波 | 0.4 7 次谐波 | 0.3 9 次谐波 | 0.2 2~10 次偶次谐波 | 0.2 11~40 次谐波 | 0.1 参数 | 限值 | 说明 P_st | 不大于 1.0 | 短期闪烁指示值 P_lt | 不大于 0.65 | 长期闪烁指示值 d(t) ≥ 3.3% 持续时间 | 不大于 500 ms | 相对电压变化 d_c | 不超过 3.3% | 相对稳态电压变化 d_max | 不超过 4%(无附加条件) | 最大相对电压变化 d_max | 不超过 6%(满足附加条件) | 见 §9.3 指标 | 观察时间 T_p P_st | 10 min P_lt | 2 h 版本 | 日期 | 变更说明 V1.0 | 2026-08-02 | 首版发布。基于 IEC 61000-3-2:2018+A1:2020 与 GB 17625.1-2022 整理。